华南师范大学旅游管理学院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为满足华南地区特别是广东旅游强省建设对于各类高层次旅游管理人才的迫切需求而开设,培养具有旅游管理国际化视野及专业知识、能胜任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企事业单位的高素质应用型管理人才。
毕业生能够胜任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行业协会、旅游规划与策划机构、旅游地产、旅游商务、旅游广告与营销策划、旅游度假区、世界遗产地、主题公园、旅行社等企业工作,或继续攻读旅游管理、工商管理、经济学及其他相关学科的研究生学位,或出国深造。
二、培养要求
1. 总体要求
要求学生系统学习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和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熟悉和掌握旅游管理研究方法与技能,接受旅游管理实践训练,进而能够运用专业基本理论、数量分析方法及现代技术手段进行旅游经济运行分析、旅游市场调查预测和旅游企业管理。
学生入学后,前两学期按照旅游管理类课程学习,修读学校平台课程和学科大类课程,第三学期按规定的专业分流原则和流程,在会展经济与管理、酒店管理和旅游管理三个专业中选择旅游管理进行专业学习。
2. 知识能力
由基本素养+思维能力+专业知识三个板块构成。
其中,基本素养包括:第二外语、语言谈吐、文字表达、团队合作、社交礼仪、诚实守信、社会适应性、执行力培养等。
思维能力包括:包括逻辑思维能力、系统思维能力、价值思维能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等。
专业知识包括:
(1)理学、文学、历史、哲学、艺术基础知识;
(2)高等数学与研究规范及方法基础知识;
(3)管理学专业领域内系统的核心知识;
(4)旅游管理类专业基础知识;
(5)旅游目的地管理、旅游规划与管理等专业知识。
三、授予学位
达到毕业与学位要求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四、课程结构比例表
本专业课程分为公共基础课程、学科大类课程、专业领域课程三类,各类课程性质及学分比例如下表所示,毕业总学分不低于157学分,总学时不少于2826学时。
五、教学计划表(中英文)
(一)公共基础课程(≥50学分)
1、公共必修课程(必修,40学分)
(1)思想政治理论
1、专业核心课程(必修,14学分)
2、专业方向课程(选修,≥20学分)
3、专业实践课程(≥30学分)
(1)必修实践课程(必修,26学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