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到珠海长隆、香港、澳门六日游
温馨提示:
1、前往香港澳门,必须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且香港、澳门签注须在有效期内,如不符合上述要求,请及早前往当地公安局申请办理,因证件、签注问题所产生的损失自理。
2、如遇香港澳门各景点排队等候等情况,旅行社会根据实际状况对游览顺序、游览时间进行相应调整或缩减,如有异议,请慎重选择报名;
3、集体活动期间不得擅自离团,如离团后产生相应的法律及经济损失责任由游客自负,自由活动期间,请客人自行看管好随身物品,注意人身财务安全;因自身身体原因(如怀孕、高血压、心脏病、家族遗传病史等)参团发生的一切意外,责任自理,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赔偿(建议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因意外导致的赔偿,以保监会的规定及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为准,旅行社不再另行赔付);
4、因航班延误、交通堵塞等因素导致无法享用行程中原定的用餐,不吃不退餐费。
1、请携带港澳通行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儿童需)等证件登机,并妥善保管好。
2、境外酒店习惯上不提供拖鞋、牙刷、牙膏、毛巾等一次性用品,请您自行准备。酒店卫生间内请注意防滑,避免因地滑造成的摔伤。
3、为预防水土不服及常见疾病,请您根据自身健康状况,携带自用常备药品,如感冒药、消炎药、黄莲素、止痛药、晕车(船)药、风油精等。直飞香港团队需要在机场购买出境检验检疫药盒,费用由客人自理30元/人。
4、请您自觉遵守当地出入境条例及海关规定,过关时礼貌地接受边防和海关人员检查,游客境外自行购买的物品请按海关相关规定缴纳关税。
5、携带摄像机、便携式电脑、进口变焦照相机者(价值人民币5000元以上),须在出境时向海关申报,否则回国时将征税。
6、严禁携带机、车、船禁带物品及国家禁止携带反动、黄色的印刷品和音像制品回国,否则后果自负。
7、出外旅游应尽量避免携带贵重物品,如珠宝首饰、名贵手表等。在外请保管好个人财物以及证件。如遇遗失,请及时通知领队,领队协助报警等,由此影响行程以及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本人自负。
8、请保管好自已的行李,不要为陌生人携带任何物品,以防被人利用贩毒。
9、托运的箱包必须上锁,以免物品遗失。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领取托运的行李时,请当场检查是否有破损、是否有物品被窃,如有以上情况请在离开机场前向领队报告。
10、所有参团游客必须随团活动,旅途中途退出或离团,所余费用概不退还,每人还需另补脱团费2000元每人,脱团后行为责任自负,领队将根据公安部门有关规定,做出书面报告
11、住宿原则上安排同性两人一间,若团队中出现单男单女,以领队加床为主,不排除夫妻或同行人分开现象。
12、香港酒店的房间空间普遍较小,且酒店位置不可能为市中心,但香港交通发达,若乘地铁或小巴至各个地方均十分方便快捷。
13、入住酒店时应了解酒店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分清用品是否需要另外付费,避免不必要花费。
14、全程用餐均为普通团队餐,因为地域差异,可能口味偏淡,您可自带辣酱、榨菜等佐食。而且港澳地区的团队餐厅数量有限,游客用餐可能会出现排队、等台现象,敬请谅解。
15、若遇自然灾害、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和不可抗力影响或者航班延误、航空公司政策性调价,所产生费用由客人自理
16、境外旅行期间,游客应听从领队和当地导游的安排,如有违法行为或违反团队旅行规定,领队有权制止或采取相应措施。
17、客人在旅行途中自行或委托导游办理的合同约定服务项目之外的消费,我公司无开具收据或发票的义务。
18、境外导游、司机是超时工作,且有收取小费的惯例,收费标准为:港段人民币50元/人/天,澳段人民币50元/人/天,出团前统一由领队收齐。
19、导游有权视当地实际情况更改行程及用餐地点,如无特殊情况将不随意减少表上所列景点;如遇不可抗拒因素,我公司有权改变景点及缩短行程。
20、游客在团队行程中所发生的购物属个人行为,旅行社概不负责退换。
21、我社将尽可能在境外安排高水平导游服务。但因各国/地区国民素质不同,如遇强迫购物及强迫参加额外付费项目时,请立即与我社联系,尽力为您协调解决。若您在行程中未做反映,回程后再向我社投诉此类事件,恕难负责。
22、我社已为游客投保旅行社责任险,请游客报名时自行投保旅游人身意外险.根据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办险种承保规则汇编(2011版)》第136条第六项第五条的的规定。18周岁(不含18周岁)以下被保险人身故保额不超过保监会规定上限;65-75周岁(含)的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以10万元为限:75周岁以上的被保险人以5万元为限;最高年龄保至80周岁,超过80岁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对于以上事项,如有异议请与报名社联系,否则视为认同。请配合领队工作。祝您旅途愉快!





